欧洲联盟纺织服装行业国际贸易投资介绍
一、国家及主要工业、经济发展概况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ropean Union(EU),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目前"欧共体"和"欧盟"两种称谓均可使用,但法律文件和对外签署协议仍需用"欧共体"。欧盟现有成员国15个。2002年在哥本哈根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宣布,欧盟将从十五个成员国扩大为25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和马耳他等十国将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加入欧盟。此外,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也将于2007年加入欧盟。欧盟15国总面积为333.7万平方公里,欧盟扩大后,总面积将达400万平方公里。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是欧盟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欧盟拥有人口3.76亿,扩大后总人口将增长25%,达到近5亿。欧盟内使用11种官方语言,分别为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荷兰语、丹麦语、瑞典语、芬兰语和希腊语。欧盟所有官方文件必须用上述11种文字印刷。欧元是欧盟十二国使用的统一货币,称为欧元(Euro)。2003年5月29日的汇率为1欧元 = 1.1172美元。欧元启动三年来,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地位逐步确立,已成为第二大国际货币。至2003年6月底,不使用欧元的欧盟成员国为英国、瑞典和丹麦。
欧盟工业发达,科技先进,资本雄厚,特别是德国、法国和意大利工现代工业非常发达。欧盟统计局数字显示,2002年底欧元区工业产出月率上升1%左右,年率上升3%。
2001年,欧盟15国国内生产总值约为78,945亿美元(按当年汇率和价格),区外贸易总额约为17,950亿美元,是世界上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欧盟是世界上主要的服务贸易进出口地区,占世界份额的24%。服务业占欧盟外国直接投资的一半以上,也占欧盟对外投资的一半以上。欧盟在全球国际贸易中的影响正与日俱增。欧盟一体化的进程、欧元的启动以及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积极推行,为欧盟提供了与其经济和商业影响相称的政治和经济地位。
2003年2月6日欧盟发表公告,欧元区2002年第四季度的经济增长率在0.1-0.4%之间。欧盟扩大后,预计区内生产总值上升5%。欧委会2003年初的报告显示,10年来,欧洲统一大市场使欧盟的国民收入增加了8770亿欧元,创造了约250万个就业机会,并使欧盟的年经济增长率增加了1.8个百分点。
二、纺织服装行业生产、贸易及投资管理的机构设置
欧盟的纺织服装代表性权威机构是欧盟纺织协会(Euratex),下设欧洲服装协会,欧洲纺织环保协会、欧洲棉纺协会、丝纺协会、化纤协会、针织协会、欧洲纺织机械协会等诸多专业协会,负责对欧盟各国总体的行业生产、贸易的协调并提供各种业内咨询和服务。
欧盟各国都设有各自的管理外资进入的相应机构,各自制定鼓励投资的法律和法规,但是,无论欧盟哪一个国家的外资管理机构或规定的政策,欧委会要求不得与欧盟总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三、纺织服装行业生产及消费市场概况
纺织品及服装生产和贸易在欧盟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欧盟各成员国共有210万人在纺织服装行业从业。2002年欧盟纺织及服装业的年产量达2000亿欧元,是仅次于中国的世界第二大出口经济体。欧盟现拥有纺织品和服装企业约为11.3万家,2002年企业的销售额约为2200亿欧元。2001年欧盟纺织品和服装企业的投资额为63亿欧元,比2000年同期减少了7.5%。从2000年至2001年底,欧盟纺织服装业及纤维加工业已裁减员工7.04万人。2002年,欧盟纺织品和服装企业销售额下降约0.8%,企业数量也进一步减少,一些企业倒闭破产,另一部分企业的生产向国外转移。
欧盟现在的15国成员多是纺织工业的发达国家,不但生产高品质的纺织品和很多世界著名品牌的服装,还能够生产精密的纺织服装机械。世界上纺织机械制造强国的75%都在欧盟。欧盟拥有全球约2/3 的各类纺织品和服装的知名品牌和商标,因此,欧盟特别注重其纺织品和服装的知识产权。
此外,欧盟15国每年举办各类纺织品服装、染辅料、化学品及纺织机械的著名展览会、洽谈会、技术研讨会、信息发布会、业内研讨会、年会等,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业内贸易、技术和研究人员。这些活动对欧盟经济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拉动作用。
欧盟国家可分为三个消费档次: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属于第一个档次;英国等属于第二个档次,其服装消费与第一个档次的国家相比有一定的差距;第三个档次的国家国民收入水平较低,服装消费相对较少,如希腊、葡萄牙和爱尔兰等。一般来讲,第一档次国家纺织业的水平较高,对纺织服装的档次要求也较高,第三档次国家本身纺织业的水平较低,进口能力较弱。
在未来数年里,欧盟国家居民在消费预算中服装方面的支出比重有升有降,如德国、意大利等国将有较大增长;希腊、葡萄牙等国居民尽管消费水平较低,但服装支出在消费预算却仍将占有较大的比重;其他一些国家对服装消费将有所降低。
对服装的消费需求与各国服装的消费习俗有很大关系。不同国家的习俗,决定了对不同品种服装的需求。如德国是女裙的高消费国,平均每位妇女每年消费2.3条裙子,而全欧洲对女裙的平均消费为1.4条;再如葡萄牙人消费量大的是训练用服装和上班穿着西服、衬衫等。
休闲服在欧盟各国都有着巨大的市场。在西欧,无论是上班族还是学生、退休者,都对休闲服和便服有着特殊的感情。另外,欧盟国家的消费者对我国丝绸制品历来就情有独钟,尽管欧盟对我国丝绸制品设有诸多限制,但这些限制将会在未来数年内逐渐放松.
德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家的纺织工业都属于"精致"型的,比利时的地毯、德国的棉纺制品、意大利的衬衫布和针织成衣等都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我国的同类产品难以与之竞争。但是,我国的编织服装品种齐全,完全可以"避开大道,占领两厢",扬长避短,扩大我国服装产品在欧盟国家的占有率。
欧盟是世界上纺织服装消费较高的地区之一。全欧盟一年销售纺织品服装总量约1900亿欧元以上。其中服装的年销售额占45%,高达855亿欧元以上(男装205亿,女装393亿,中性服装256亿)。2002年欧盟服装、鞋类和辅料消费总计约3240亿欧元。
在欧洲,人均服装开支排名第一当属奥地利,其次为德国、比利时、丹麦。北欧五国也是购买力强的地区,其纺织品基本上都从国外进口,其中像MAGASIN,ILLUM和ILUMS BOLIGHUS等大百货公司纺织品货源大多从意大利、西班牙、英国等进口,但像丹麦的BILKA等规模较小的连锁超市纺织品则大多从东南亚国购进。目前,欧盟的批发商生存空间已大幅减少。欧盟服装零售商甩开批发商,直接向国外生产商下单已极为盛行,在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甚至英国,一半及以上的国内销售额已被零售商直接占领。
欧盟纺织品服装市场空间广阔。尽管欧洲市场的成衣化率较高,但是面料还是有相当大的市场。欧盟的各大城市的百货商店都有纺织品部,主要经销家用纺织品,尤其是室内装饰用纺织品。这一类产品的种类齐全,从厚、薄窗帘沙发布、墙布、桌布、床上用品到地毯毛毯应有尽有。沙发布以雪尼尔纱等花式线化纤中厚面料为主,桌布和床上用品则以棉、亚麻或混纺产品为主。除此之外,在主要商业街上还有面料专卖店,销售服装面料、辅料和装饰用面料,其中高、中、低档产品都有,既有欧洲本地产的价格高达100多美元的高档精纺、粗纺时装面料和高级西服面料,也有来自日本、韩国的新纤维面料,还有来自东欧和东亚的廉价面料。有些面料专卖店还是全国连锁店,有自己的品牌。
欧盟毛纺织业发达,所以其优势在于高档毛纺产品,尤其是产自意大利北部地区的毛纺产品在欧洲受到推崇。英国的传统格子花呢也是高品质的象征。各类条格花呢,以马海毛、兔毛、羊绒为代表的稀有动物纤维织物开始流行。有的织物表面有很长的绒,以充分体现这些原料的特点。传统的毛精纺织物光面哔叽、啥味呢、华达呢和平纹薄花呢等在欧盟最为流行。
欧盟各国以麻类产品的消费为主,纯亚麻面料的服装较少,且多为休闲服装。休闲服装一般是以亚麻为主的混纺产品,有亚麻/棉,亚麻/毛、亚麻/涤纶混纺的。亚麻织物主要用于家用纺织品,如餐桌布基本上都为麻纺织品。有些床上用品采用单色麻纺织品,室内装饰也有用麻提花布的。此外,在毛粗纺产品中使用亚麻原料的也不在少数,但是产品的外观和手感是毛型的。欧盟是家用纺织品的大市场。最大的市场是德国,年消费额约10.52亿欧元,其次为英国占9亿欧元,法国8.79亿欧元。其它欧洲各国市场之间各有差异。
欧盟服装市场整体消费水平较高。在欧盟,从中心城市到偏僻的小镇,到处都能找到服装品牌专卖店。这些品牌服装专卖店陈列的服装根据季节更换,引导着服装消费的潮流。欧洲不同国家之间服装的档次差距不大。当地人的穿着虽然不乏穿着打扮时髦、前卫的年轻人,但是一般欧洲人的服装较为随便。除正式场合穿西服、工作装和礼服外,一般喜欢穿休闲服装,如水洗西裤、牛仔裤。男士喜欢穿宽松外衣,女士则穿弹力紧身衣为多,但是服装的款式丰富多彩。妇女很重视服装搭配的个性,很少看到两个人的穿着完全相同,而且面料质地较为讲究。
各类毛绒类服装适应秋冬季的需要,在服装市场上很受欢迎。如精细平整的磨绒、拉绒、植绒及超细纤维内衣,色彩丰富的摇粒绒、仿动物毛绒、正面仿皮涂层反面起绒的外套等。
棉类服装如色织衬衫、细条灯芯绒面料的衬衫、防水涂层的外衣等较畅销。欧洲人追求人体的曲线美,力求从曲线体现动感和个性。纯棉弹力牛仔服既可体现人体的曲线美,又穿着舒适、活力自如,所以受到欢迎。牛仔服的色彩不仅有传统的靛蓝色、水洗和仿旧处理效果,还有定位印花、挂染和彩色绣花的。棉类上衣面料以磨毛布为主,有平纹和斜纹,有的面料表面绒毛短而浓密,类似挑皮绒,也有绒毛长而密的。弹性针织服装和各种运动服是周末的主要服装,如针织运动夹克衫,表面涂层的闪光运动套装。
目前,欧盟已采用环保纺织标准,有部分经销商已率先停止未实施此标准的服装进入流通领域。欧盟对19种产品提倡要获得环保标志(Eco-Label),在德语地区的消费者风行信赖0eko-Tex Standard 100 (信心纺织品标签),其中包括各种各类纺织品、服装、鞋和纤维制品等。
四、纺织服装行业进出口贸易现状
欧盟是世界纺织品服装第一大市场,近年来纺织品服装贸易一直稳步发展,其市场相当开放,市场渗透率为50%左右。关税也较低,其中纤维关税为5.3%,织物关税为6.3%,服装关税为11.9%。多年来,欧盟对包括我国在内的21个国家进口的纺织服装产品实行配额限制。
欧盟是世界上第二大纺织品服装进口市场,每年进口的纺织品占全球总进口量的31%。就进出口贸易总量来说,欧盟是全球纺织品服装的最大贸易方,在世界纺织品服装贸易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2001年,欧盟15国的纺织品出口额为505.4亿美元;欧盟内部的纺织品进口额为285.5亿美元,外部进口额170.7亿美元;欧盟内部的服装进口额为313.3亿美元,外部的进口额为479.3亿美元。
2002年9月,欧盟纺织品进口506.3亿美元,同比增长1.15%。其中各类服装及制成品392.07亿美元,同比增长3.71%,占纺织品总进口的77.44%。进口原料及半成品114.23亿美元,同比减少6.77%,占总进口的22.56%。进口原料、半成品中的主要商品有:羊毛、毛纱及织物13.35亿美元,同比减少10.42%;棉花、棉纱及织物27.29亿美元,同比减少10.42%,是欧盟纺织品原料和半成品进口中最大宗的产品;化纤长丝及织物22.64亿美元,同比减少3.79%;化纤短纤及织物15.33亿美元,同比减少4.68%。2002年,欧盟从中国进口81.34亿美元,同比增长10.32%。其中服装及制品69.81亿美元,同比增长11.93%;原料及半成品11.53亿美元,同比增长1.5%;羊毛、毛纱及织物1.67亿美元,同比减少27.05%;棉花、棉纱及织物1.51亿美元,同比增长12.79%;化纤长丝及织物3.3亿美元,同比增长14.35%,是从中国进口原料、半成品中的最大宗的产品;特种机织物1.29亿美元,同比增长90.4%。
2002年,欧盟两纱两布商品进口额全面下降。下降最大的是棉纱、棉布和T/C布,分别下降了16.45%、14.53%和14.53%。我国两纱产品在欧盟供应国中分别排在第14和第18位,主要供应国是印度、土耳其、印尼、捷克和埃及等。两布进口额排在第四位,主要供应国是巴基斯坦、印尼和泰国等。棉花布进口增长6.11%,T/C花布减少2.87%,中国产品分别位于供应国的第5和第7位,主要供应国是土耳其、泰国、瑞士、印度和美国等国。2002年,人棉布和化纤布进口分别减少18.79%和4.52%,我国产品分别位居供应国的第2位和第16位,主要供应国是土耳其、中国台湾地区和瑞士等。
中国仍是欧盟纺织品最大的供应国,市场份额为16.07%,并在不断扩大;其次是土耳其和印度,分别占欧盟纺织品总进口的12.38%和5.74%。增长较快的是土耳其和罗马尼亚。
近年来,欧盟的纺织品服装贸易逆差逐年增加,2000年逆差已达到270亿欧元。欧盟的纺织服装业自认为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因此,欧盟从政府到产业界均认为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高关税(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非关税壁垒是阻碍欧盟出口增加的主要因素,并且认为其纺织服装产品出口能否增长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欧委会通过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来扩大出口市场的能力。
目前,欧盟纺织服装市场总体上说已经从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受美国搞北美贸易自由区的影响,欧盟已取消了对土耳其、东欧六国的纺织服装设限,免关税和配额,无疑将大量的进口订单向这些地方转移。
五、纺织服装行业的发展政策
1、概述
目前,欧盟主要执行纺织服装行业的生产"外移"政策。这一政策的核心,是将欧盟纺织服装行业的一部分转移到东欧、东南亚劳动力等相对低廉的国家和地区。由于欧洲的平均工资水平大大高于这些国家和地区,只有将一些技术相对不太先进、操作相对简单、劳动力密集的工序移到其它国家和地区,才能增强其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目前,欧委会的总体政策是要保证欧盟纺织服装行业的现代化发展,保证其国际市场份额,又要满足内部的消费需求。欧盟要求其纺织服装行业的加工、销售必须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欧盟内部执行对纺织品服装的产品流通生态标准,即"花型生态纺织品"吊牌(Eco-label)。可以悬挂这一吊牌的要求,是纺织品服装从原料到最终产品的整个加工过程及流通环节必须符合生态环保要求。欧盟特别在德语地区推行Oeko-Tex Standard 100"信心纺织品"吊牌,从而使整个欧盟地区的纺织品服装生产纳入国际环保标准要求的标准之内。
同时,欧盟的纺织服装科研机构加紧研究和生产高科技含量的特种纺织品、功能性纺织品所需要的特种纤维,生产高度自动化的纺织机械设备,特别是纺织机械的后整理设备,以保证欧盟主要纺机生产强国保持其绝对的国际纺机市场份额。
此外,欧盟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强化各种国际纺织服装展览会、服装服饰发布会、著名模特大赛的主办水准,提高组织水平,改进服务方式,争取通过行业性的专业展览经济扩大其纺织服装产业的进步,带动其经济发展。
欧盟实行鼓励出口政策,除少数产品外,一般产品可以自由出口。同时,欧盟实行出口退税制度。货物在出口环节不用交纳增值税,如果已经缴纳增值税,货物出口后实行退税。
纺织品服装行业传统上就是一个受到高度保护的行业,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一样,欧盟也对范围很广的纺织服装产品采取了一系列的数量限制措施--配额。欧盟现在维持的配额是由当初的《多种纤维协定》沿袭而来的。
从2002年起欧盟尚维持着对20个纺织品服装供应方的319项配额管理(2000年为448项,2001年欧盟通过双边纺织品协议取消了55项配额,2002年1月1日起实行的《纺织品服装协议》第三阶段一体化取消了34项配额,中国大陆和中国台北加入WTO后又取消了40项配额),涉及共约70个类别的纺织服装产品(接欧盟分类法)。这些配额将从2005年1月1日起随着全球纺织品服装部门的一体化,被全部取消。在2005年前,如果欧盟与第三国签订了互惠的双边纺织品自由贸易协定,这些配额的一部分也有可能提早被取消。就配额针对的进口方来说,部分是根据ATC保留的,分别针对15个WTO成员,它们是:中国大陆、阿根廷、巴西、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韩国、新加坡、印度、巴基斯坦、泰国、印尼、马来西亚、秘鲁、菲律宾和中国台湾;部分是与非WTO成员通过双边协定确定的(分别针对5个国家:白俄罗斯、朝鲜、南联盟、乌兹别克和越南)。2000年,配额限制下的纺织品服装的进口占欧盟纺织品服装总进口(以价值计)的28.40%,在上述欧盟2001年至今的部分配额取消后,估计这一比例将进一步下降。
在欧盟,纺织品和服装订货的时间越来越晚。目前,按订货时间可分为远期、中期和近期三种。对服装经销商和大品牌来说,发展最快的不是近期订货而是中期订货。远期订货主要用于一些大品牌,他们每季的服装款式设计得越来越早,越来越多样化。近期订货主要是用于每季服装销售开始后,根据第一批销售情况决定补充订货和生产适应市场新需求产品等,一般限于在欧洲国家订货。中期订货大约要提前6个月。
2002 年12月,21个国家和30名标准化组织的代表和有关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在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巴黎总部举行会议,对服装面料和家用纺织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讨。会上,成立了若干工作组来协调已扩大了的21个欧盟成员国际标准化的实施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保护"和"安全"。"保护"是指强调服装面料和家用布的保护作用,能抗紫外线,不能 使用"偶氮"染料;布料及织物要符合卫生质量。"安全"是指对儿童的安全和产品的阻燃性。
2、 欧盟与各国、地区的关系
① 与欧洲自由贸易区(EFTA)国家
早在20世纪90年代,欧盟就与现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实现了互相取消纺织品服装的配额和关税。
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包括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和冰岛。
② 与12个欧盟候选国
根据欧盟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与中东欧10个候选国分别陆续签订的《联系国协定》,欧盟从1998年起取消对波兰、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纺织品服装的配额(对斯洛文尼亚和波罗的海三国的配额早已取消),并在1997年至1999年这三年分批取消了对中东欧候选国纺织品服装的进口关税;作为回报,中东欧候选国也分阶段逐步降低对欧盟纺织品服装的进口关税税率,并在1999年至2002年期间分别取消了对欧盟所有纺织品服装的进口关税(其中波兰是1999年,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捷克和匈牙利是2001年,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是2002年)。
马耳他和塞浦路斯这两个候选国自20世纪70年代与欧盟签订了《联系国协定》以后,与欧盟逐步开始互相放开纺织品服装市场(包括逐步取消配额和关税),欧盟现已取消了从这两个候选国进口纺织服装产品的配额和关税,作为回报,塞浦路斯已于1998年取消了自欧盟进口纺织品服装的所有配额和关税,马耳他也将于2003年前完全取消从欧盟进口纺织服装产品的配额和关税。
欧盟与土耳其自20世纪90年代就签订了《联系国协定》,双方因此逐步开始互相放开纺织品服装市场。从1996年开始,欧盟与土耳其通过双方签订的《关税同盟协定》互相取消了从彼此进口纺织服装产品的配额和关税。
③ 与地中海国家
地中海国家中除土耳其、塞浦路斯和马耳他三国之外,其他国家自20世纪70年代末陆续与欧盟签订了《合作协定》,与欧盟逐步开始互相开放市场,但在纺织品服装领域主要是欧盟对地中海国家开放市场。现欧盟对从地中海国家进口的纺织品服装已实现了无配额和无关税的完全开放(除了埃及的两类产品现仍保持配额限制)。在90年代之后,欧盟开始与地中海国家商签旨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联系国协定》,截至目前,欧盟与巴勒斯坦、突尼斯、摩洛哥和以色列在1997年至2000年间已先后开始执行《联系国协定》,与阿尔及利亚、埃及和约旦已签订《联系国协定》并即将执行,与黎巴嫩已草签《联系国协定》,惟一剩下的与叙利亚的谈判也即将结束。根据已生效的《联系国协定》中的贸易自由化部分来看,地中海国家也将分阶段在几年或十几年的过渡期后最终将完全取消自欧盟进口纺织品服装的配额和关税。
④ 与巴尔干半岛国家
欧盟于1995年开始了旨在加强欧盟与巴尔干半岛国家联系并促进该地区稳定的"联系与稳定进程",并先后与马其顿和克罗地亚两个国家签订了具有自由贸易协定性质的《联系与稳定协定》。根据这两个协定,从2001年6月起,马其顿的纺织服装产品向欧盟出口享受零税率,而欧盟的纺织服装产品中的原料部分向马其顿出口从2001年6月起享受零税率,部分纺织服装产品向马其顿出口的税率逐步降低并于2006年降为零,另有部分产品对马其顿出口的税率将分10年逐步降低并于2010年降为零;从2002年起,克罗地亚的纺织服装产品向欧盟出口享受零税率,而欧盟的纺织服装产品中的原料部分向克罗地亚出口从2002年起享受零税率,部分纺织服装产品向克罗地亚出口的税率逐步降低并于2004年降为零,另有部分产品对克罗地亚出口的税率逐步降低并于2006年降为零。欧盟希望在将来也能与巴尔干半岛上的前南斯拉夫、波黑和阿尔巴尼亚三国达成类似的《联系与稳定协定》。
⑤ 欧盟与印度
欧盟已同意为印度服装出口商提供更多的补偿性市场份额。
根据普惠制规定,欧盟自今年1月起,准许12个国家和地区的服装免关税进入欧盟市场。印度向欧盟市场出口服装时需缴纳10%的关税。
⑥ 欧盟与巴西
巴西不希望削减来自于欧盟的纺织品的进口关税,以求换的欧盟取消对巴西的纺织品配额。欧盟准备将巴西的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配额提高10%,作为报达,巴西也应当给欧盟优惠的贸易条件。
⑦ 欧盟与巴基斯坦
根据配额监督委员会(QSC)建议,印度将欧盟所给配额的50%按价格标准分配。也就是说,如果出口商能保证自己的产品能在欧洲市场以较高的价格销售,那么他们就有机会获得更多的出口配额。另外,印度将对剩下50%的配额进行公开拍卖以增加财政收入。
2001年欧盟与巴基斯坦通过的双边协议同意给巴增加15%的出口配额,并且从2002年1月份起允许巴纺织品免税进入欧洲市场。
⑧ 欧盟与叙利亚
由于叙利亚向欧盟出口的棉纱急剧增长,因此欧盟委员会将对叙利亚的进口棉纱执行监督程序,出口商必须有进口许可证才允许出口。
⑨ 与其他国家
欧盟还与南非和墨西哥先后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根据欧墨之间的协定,墨西哥的绝大多数纺织原料、纤维和纱线从2000年7月1日《欧墨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向欧盟出口享受零税率,织物和服装向欧出口的税率将分阶段降低,并从2003年起全部免除。
2000年11月,欧盟理事会授权欧委会与第三国在纺织品服装贸易领域进行双边互惠协议的谈判,以进一步相互开放纺织品市场。根据这一授权,欧委会先后与克罗地亚、斯里兰卡和巴基斯坦这三个WTO成员达成了相互开放纺织品服装市场的协议,与乌克兰、波黑等非WTO成员达成了此类协议,并正与菲律宾、泰国、巴西和秘鲁等国家就商签此类纺织品自由贸易协定进行接触。欧盟产业界一直对欧委会通过各种方法来进一步打开第三国的纺织品服装市场的努力表示大力支持。
3、欧盟纺织服装行业采购运行机制
对北欧服装经销商来说,65%以上的供货方式是合作加工方式,而南欧国家则小于65%。在这方面,法国是个稍显特殊的国家,虽然合作加工方式也获得发展,但是主要还是限于那些有能力发展承包加工的服装经销商,而且只占服装经销商供货方式的58%,占大品牌的25%。其他供货方式,如承包加工和独家生产仍然是重要的供货方式。南北欧国家之间的不同还表现为对供货地区的选择不同上。北欧国家在寻找制造商时首先考虑的是价格,所以他们越来越倾向大批量进口,倾向于选择亚洲国家制造商。比如,德国的服装经销商在欧洲采购的服装只占其采购总额的8%。而南欧国家则不同,他们倾向于选择近处,如欧洲或地中海沿岸国家的制造商。法国处于这两种选择的中间。据调查,法国服装经销商采购总额的21%在欧洲国家实现,35%在地中海地区,44%依靠进口。至于大服装品牌,他们采购的地区选择如下:40%在欧洲家,49%在地中海地区,11%依靠进口。
在欧盟整体趋势是服装订货的时间越来越晚。目前,按订货时间可分为远期、中期和近期三种。与人们想象的不同,对服装经销商和大品牌来说发展最快的不是近期订货而是中期订货。远期订货主要用于一些大品牌,他们每季的服装款式设计得越来越早,越来越多样化。近期订货主要是用于每季服装销售开始后,根据第一批销售情况决定补充订货和生产适应市场新需求产品等,一般限于在欧洲国家订货。中期订货大约要提前6个月。
4、配额和关税
1)纺织品服装进口
欧盟基本上遵守了其在世贸组织《纺织品服装协议》(ATC)中的承诺,经过3个阶段一体化的发展,欧盟对来自第三国纺织品服装进口维持的配额逐步削减。从2002年起欧盟尚维持着对20个纺织品服装供应方的319项配额管理,涉及共约70个类别的纺织服装产品(按欧盟分类法)。这些配额将从2005年1月1日起,随着纺织品服装贸易一体化被全部取消。在2005年前,如果欧盟与第三国签订了互惠的双边纺织品自由贸易协定,这些配额的一部分也会根据双方的协议而提早被取消。配额针对的进口方部分是根据ATC保留的,它们是中国大陆、阿根廷、巴西、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韩国、新加坡、印度、巴基斯坦泰国、印尼、马来西亚、秘鲁、菲律宾;部分是通过双边协定确定的。
2) 配额的增长
到目前为止,欧盟基本上遵守了其在世贸组织"纺织品服装协议"(ATC)中的承诺,即经过ATC三个阶段一体化的发展,对来自第三国纺织品服装进口维持的配额限制逐步削减。ATC中规定了所有配额年增率的分阶段增长率。第一阶段(1995 1997年)所有配额年增长率每年再增长16%,第二阶段(1998 2001年)所有配额年增长率每年再增长25%,第三阶段(2002-004年)所有配额年增长率将再增长27%。这样,1994-002年,在欧盟对其他纺织品服装出口方所维持的配额中,95%以上的配额都增长了50%以上的数量,有的甚至增长了100%以上。
3)纺织品服装关税
根据欧盟在WTO中的承诺,欧盟现在对纺织品服装征收的关税与其他WTO成员相比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并且还将进一步降低。现在,非优惠的供应方在向欧盟出口时需要按以下的最惠国税率交税:原料平均税率为0.7%,纤维和纱线平均税率5.3%,织物和制成产品平均税率为6.3%,服装平均税率为11.9%。欧盟纺织服装整个行业的总体平均进口关税税率为9%,美国为10.2%,日本为8%,印尼为14%,泰国为25%,印度为39%。总体来说,欧盟在纺织品服装进口关税的制定上采取了关税升级的方式,但关税平均水平较低,且基本不存在关税高峰(关税高峰一般指超过12%的从价税,而欧盟纺织服装产品的最高现行现口税率为12.4%)。
欧盟在世贸组织中承诺到2005年将纺织品服装部门的平均关税约束至7.9%以下,美国是8.9%,日本是6.6%,而智利、菲律宾和泰国在25%至30%之间,阿根廷和巴西在35%左右,印度和巴基斯坦则高于35%或在一些产品上根本没有约束。欧盟在WTO约束的纺织品服装关税中,纺织品关税的平均约束水平为6.2%,服装为11.3%。
实际上,很多第三国享受进入欧盟市场的免关税或低关税待遇。
① 通过各种优惠贸易安排协议(如中东欧国家、地中海国家、土耳其、属于欧洲自由贸易区(EFTA)的国家、墨西哥和南非等的优惠贸易安排)实现。其中,下列国家和地区的纺织品服装向欧盟出口享受零关税待遇,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通过欧盟与其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土耳其(通过1995年欧盟与其建成的关税同盟)、除土耳其外的其他欧盟候选国。墨西哥和南非则通过与欧盟的自由贸易协定享受了优惠税率,其中墨西哥的绝大多数纺织原料、纤维和纱线从2000年7月1日《欧墨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向欧盟出口享受零税率,织物和服装向欧出口的税率将分阶段降低,并从2003年起全部免除。南非的纺织原料从2000年1月1日《欧南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向欧出口享受零税率,纤维和纱线及部分织物和服装对欧出口逐年递减,按协定今年只需交纳最惠国税率的50%,并将于2003年起享受免税;另有部分织物的服装对欧出口也是逐年递减,按协定今年只需交纳欧盟最惠国税率的72%,并将于2006年起享受免税。
② 在普惠制项下实现。根据欧盟最新的2002年至2004年的普惠制规定,最不发达国
家(指联合国认定的49个)享受免税待遇,其他享受欧盟普惠制的国家在向欧盟出口纺织品服装时只需交纳欧盟最惠国税率的80%。我国的服装产品向欧盟出口时已不能享受任何优惠,而纺织品仍然可以享受优惠,所交关税为欧盟最惠国税率的80%。
5、 欧盟的贸易壁垒
1)化学品监管制度
2003年1月,欧盟环境理事会成员就新的化学品监管制度作出规定。在该监管制度下,生产商必须证明其产品不含有害化学物质。有关专家分析认为,由于不少纺织品及玩具均含有将受监管的化学品,包括我国纺织品及玩具生产商在内的厂商与欧盟有关进口商难免受到牵连。
新的化学品监管制度应针对纺织品及玩具等销量庞大产品所含的化学物质;由于新监管制度不再容许使用有害化学物质,因此有需要研发有关的替代品;生产商若未能履行责任,向有关当局提交产品所含物质的资料,必须受罚。此外,欧盟环境理事会还认为,新监管制度必须尽量减少动物试验。
根据欧委会的化学品政策,欧盟环境理事会将建立单一监管制度,就化学物质的危害和用途提供充分的资料,且将化学品测试和风险评估的责任由政府转至业界承担。此外,欧盟环境理事会还应设立危险化学品审批制度。
2)技术壁垒
欧盟作为发达地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对进口的纺织品服装设置了种种技术或贸易壁垒。根据纺织品服装长期接触人体皮肤甚至口腔的特点,以及欧盟各级政府和相关组织对纺织品服装环保问题的日益关注,欧盟逐步将注意力放在绿色壁垒和其他技术壁垒之上。2002年欧委会颁布了关于纺织品"生态标签"(Eco-Label)申请最新标准的第2002/371/EC号法规就是欧盟设置的壁垒之一。
以生态纺织品标志的发源地欧洲为例,目前通行的纺织品生态标志就达10余个之多,如Eco-label、Oeko-Tex标准100、Milieukeur、White Swan、Toxproof Seal、Eco-Tex、Gut、Clean Fashin和Comitextil等。而推出这些标志的主体除了欧盟政府机构之外,更多的则来自于一些民间团体,如国际性的学术团体、消费者组织、环境保护机构、生产商、采购或零售商组织等。因此,这些标志的科学性、权威性、影响力以及被接受的程度等都会受到一定的局限。
3) 欧盟国家实施纺织品标准
2002 年12月,21个国家和30名标准化组织的代表和有关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在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巴黎总部举行会议,对服装面料和家用纺织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讨。会上,成立了若干工作组来协 调已扩大了的21个欧盟成员国际标准化的实施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
一是"保护",强调服装面料和家用布的保护作用,能抗紫外线,不能 使用"偶氮"染料;布料及织物要符合卫生质量。二是"安全",即对 儿童的安全和防止易燃性。
六、纺织服装行业的外贸政策及投资环境
欧盟实行鼓励出口政策,除少数产品外,一般产品可以自由出口。同时,欧盟实行出口退税制度。货物在出口环节不用交纳增值税,如果已经缴纳增值税,货物出口后实行退税。
纺织品服装行业传统上就是一个受到高度保护的行业,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一样,欧盟也对范围很广的纺织服装产品采取了一系列的数量限制措施--配额。欧盟现在维持的配额是由当初的《多种纤维协定》沿袭而来的。
到目前为止,欧盟基本上遵守了其在世贸组织"纺织品服装协议"(ATC)中的承诺,即经过ATC三个阶段一体化的发展,对来自第三国纺织品服装进口维持的配额限制逐步削减。ATC中规定了所有配额年增率的分阶段增长率。第一阶段(1995?1997年)所有配额年增长率每年再增长16%,第二阶段(1998-001年)所有配额年增长率每年再增长25%,第三阶段(2002-004年)所有配额年增长率将再增长27%。这样,1994-002年,在欧盟对其他纺织品服装出口方所维持的配额中,95%以上的配额都增长了50%以上的数量,有的甚至增长了100%以上。
从2002年起欧盟尚维持着对20个纺织品服装供应方的319项配额管理(2000年为448项,2001年欧盟通过双边纺织品协议取消了55项配额,2002年1月1日起实行的《纺织品服装协议》第三阶段一体化取消了34项配额,中国大陆和中国台北加入WTO后又取消了40项配额),涉及共约70个类别的纺织服装产品(接欧盟分类法)。这些配额将从2005年1月1日起随着全球纺织品服装部门的一体化,被全部取消。在2005年前,如果欧盟与第三国签订了互惠的双边纺织品自由贸易协定,这些配额的一部分也有可能提早被取消。就配额针对的进口方来说,部分是根据ATC保留的,分别针对15个WTO成员,它们是:中国大陆、阿根廷、巴西、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韩国、新加坡、印度、巴基斯坦、泰国、印尼、马来西亚、秘鲁、菲律宾和中国台湾;部分是与非WTO成员通过双边协定确定的(分别针对5个国家:白俄罗斯、朝鲜、南联盟、乌兹别克和越南)。2000年,配额限制下的纺织品服装的进口占欧盟纺织品服装总进口(以价值计)的28.40%,在上述欧盟2001年至今的部分配额取消后,估计这一比例将进一步下降。
近年来,随着欧盟的东扩,纺织服装行业运行机制正随着经济全球化而发生改变。当前在欧盟服装生产过程中,面料的采购过程已经发生了改变。现在,欧盟服装用面料的主要采购方式是合作加工方式,即由服装经销商确定服装风格,然后委托最后交付成品的服装制造商采购面料。服装经销商与面料商的关系越来越少,他们将采购面料的任务交给了他们委托生产的服装制造商。许多面料商正在重新考虑他们在服装生产中的位置,或者与服装制造商保持供货关系,或者干脆自己转变成服装制造商。
在欧盟,纺织品和服装订货的时间越来越晚。目前,按订货时间可分为远期、中期和近期三种。对服装经销商和大品牌来说,发展最快的不是近期订货而是中期订货。远期订货主要用于一些大品牌,他们每季的服装款式设计得越来越早,越来越多样化。近期订货主要是用于每季服装销售开始后,根据第一批销售情况决定补充订货和生产适应市场新需求产品等,一般限于在欧洲国家订货。中期订货大约要提前6个月。
2002 年12月,21个国家和30名标准化组织的代表和有关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在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巴黎总部举行会议,对服装面料和家用纺织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讨。会上,成立了若干工作组来协调已扩大了的21个欧盟成员国际标准化的实施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保护"和"安全"。"保护"是指强调服装面料和家用布的保护作用,能抗紫外线,不能 使用"偶氮"染料;布料及织物要符合卫生质量。"安全"是指对儿童的安全和产品的阻燃性。
欧盟扩大以后,意味着一个新的拥有25个成员国、4.5亿消费者的共同市场的出现,意味着因一体化而带来的投资和贸易机会的出现。但是,欧盟各国的投资环境各异,特别是欧盟新老成员国的水平相差悬殊。但是,对于投资纺织服装行业的生产所需要的基本能源和设施,在这些国家来说一般都是有保证的。目前,欧盟人口出生率较低,大量新移民将弥补欧盟劳动力市场的短缺现象,这些移民的平均月工资一般要比国居民的收入低30-40%,但与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相比要高出很多。
七、中国和欧盟双边贸易及投资(经济合作)现状
1、双边贸易现状
2002年,欧盟是仅次于日本和美国的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同时也是中国第六大实际投资方及中国第二大技术供应方。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2年1-12月,中欧贸易额为867.6亿美元,比去年增加13.2%。其中中方出口额为482.1亿美元,增加17.9%,进口额为385.4亿美元,增加7.9%。2003年1-5月,中欧贸易额为457.2亿美元,同比增长43.6%,其中我出口257.5亿美元,同比增长48.6%,进口199.7亿美元,同比增长38.2%。中国对欧出口以机电产品为主,其它有纺织服装、鞋、箱包等。中国从欧盟进口以资本货物为主。
2002年,在中国对欧盟的进出口贸易中,德国仍然是最大伙伴国。2002年中国自欧盟进口贸易主要集中德国、意大利、法国、英国和荷兰五国,进口总额为299亿美元,增长12.3%,占中国自欧盟进口总额的77.5%。但是,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2年中国对欧盟全年贸易顺差近97亿美元,2003年前四个月,中国对欧盟出口额又飙升45%,累计顺差已达43亿美元,预计2003年的顺差将进一步扩大。
2003年1月22日,欧盟发布公布通告,将调整普惠税制度的产品范围,其中有部分产品涉及到中国对欧盟的出口,这部分产品出口欧盟将可能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涉及中国内地的产品包括可食用动物产品,其他动物产品,皮具及毛皮,鞋类和服装等多项。
2、双边纺织品服装贸易现状
1)现状
中国是欧盟纺织品服装的最大供应国。近年来,我国与欧盟国家贸易总额增长迅速。据中国海关统计,我国与欧盟的贸易约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5%左右,纺织品和服装已成为我国向欧盟国家出口的第二大商品,欧盟已成为我国第三大服装出口市场。我国已成为欧盟纺织品和服装进口的第一大供应国。
欧盟虽于2002年1月1日部分取消了对中国出口到欧盟纺织品的数量限制,但仍然维持41个类别的限制,而且给予中国产品的配额年增率较低,制约着中国纺织品服装对其出口。目前,欧盟对中国9类丝麻制品仍实行配额限制。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北欧几乎是空白,但北欧服装则有些从我国进口。
2003年初,欧盟通过的第138/2003号条例,修订了第3030/93号条例关于欧盟以外国家纺织品进口的共同规定,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限制中国纺织品及服装向欧盟出口。此条例于2003年1月29日生效。 中国的入世议定书中有一项关于特别市场保护措施的条文,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可援引该条文,实施市场保护措施,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欧盟新通过的该条例就是根据这一条文来制定的。该条例规定,假如来自中国内地的纺织品及服装可能"扰乱市场,妨碍欧盟市场正常发展",欧盟可在2008年12月31日前任何时候,针对该产品实施特别市场保护措施。采取措施的程序可由欧洲委员会自行启动,或按某个欧盟成员国的要求而启动。中国内地接到欧盟的会谈要求后(包括在会谈期间),必须限制有关产品输往欧盟的数量,不能超过欧盟提出会谈要求前14个月的首12个月进口量的7.5%(羊毛产品为6%)。假如会谈没有成果(会谈期一般为90天),欧委会可根据中国内地在会谈期间有关产品类别的付运量,订立进口数量限额。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2年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欧盟64.17亿美元,同比增长23.4%,占我国当年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618亿美元的10.38%。其中纺织品出口欧盟17.95亿美元,服装出口46.22亿美元,同比增长24.92%。据欧盟官方统计,2002年中国(包括中国香港地区)向欧盟的纺织品出口达16.27亿欧元,同比增长2.2%,服装出口达96.98亿欧元,同比增长9.7%;欧盟向中国的纺织品出口达5.85欧元,同比增长11.2%,服装出口0.73亿欧元,同比增长9.0%。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总额已近120亿欧元。2002年我国家用纺织产品对欧盟出口受市场需求增加和配额取消等利好因素的影响,全年对欧盟出口3.44亿美元,占当年中国家用纺织品出口总额71.26亿美元的5%,同比增长15.92%,出口平均单价1.05美元/件(公斤)。2002年,中国生产的各类面料出口欧盟业绩不错,达7.42 亿米,出口金额7.71亿美元,平均单价约每米1美元,是除了出口中国香港面料单价最高的地区;同时,我国也从欧盟进口面料达4100万米,金额为1.89亿美元,但是进口单价高达每米4.6美元,进口单价是出口单价的约4.6倍。
虽然中欧纺织品贸易中我进口增速并不低于出口增速,但就贸易平衡的发展来看,欧盟的逆差仍然年年增加,2002年已达106.67亿欧元。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欧盟将逐步取消对我国纺织品进口的配额限制,但随之而来的是技术贸易壁垒的增多。此外,欧盟国家对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设置了更为严格的技术规定。"延迟燃烧"是欧盟国家对睡衣提出的新要求,产品出口时必须贴有"延迟燃烧"或"远离火源"字样的标签。德国法令则规定,对于检测出含有致癌芳香胺的纺织品,不仅就地销毁,还要向出口商提出索赔。对纽扣、拉链、装饰等服饰辅料,欧盟规定,每平方厘米含镍达0.5毫克以上的纺织品禁止进口。欧盟还对进口羽绒制品提出了高于国际标准的严格要求,检验残脂率限定在0.3%-0.5%,还不得含沙门氏菌。
2)欧盟环境标准对我纺织业的影响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盟国家通过不同方式出台了许多针对纺织及服装产品的环境标准和要求,对纺织和服装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有害化学物质的使用和限量做出了具体规定。
目前,我国市场上70%左右的合成染料以偶氮化合物为基础,广泛应用的直接、活性、分散、阳离子和金属络合等染料都含有偶氮结构。德国及其它欧盟国家的偶氮染料禁令对我国染料行业造成极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纺织品出口遇到很大阻力。如,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销往欧洲的10余吨棉纱因检测出含有德国禁用偶氮染料而停止出口,造成损失44万元人民币;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有两单业务因不符合进口国的环保要求(主要为含有禁用染料)而被迫停止出口,价值为25万美元,从而对我国部分纺织品对外贸易的市场准入形成阻碍。
欧盟国家关于纺织品的环境标准,对我国染料的生产、进出口贸易等方面产生了负面影响。德国禁用偶氮染料法令颁布后,经与德国禁用染料清单查对,发现国内有104种正在使用的染料属于禁用范围,生产量也很大,仅分散黄RGFL一种染料,全国年产量就有6000多吨。为避免损失,国家要求对出口欧洲的纺织产品全部使用进口染料,到1996年染料进口量增加至近3万吨,耗汇1.4亿美元。其中直接染料的进口量在1995年、1996年连续两年超过出口量,而且,近年来的进口有增加的趋势,造成了我国逐年大量耗用国家外汇。
为避免或减少我国纺织服装产品受国际市场中"绿色壁垒"的影响,我国企业应加强环境与贸易问题的了解和对生态纺织品基本知识掌握,积极开发国产环保型替代染料,提高我国纺织品对外贸易的环境标准,建立纺织产品国外环境要求的信息跟踪及发布机制,密切关注国外动态,包括纺织品在内的各类产品的环境要求。
3)欧盟对中国的纺织品管理制度
自从1988年以来,中国与欧盟在纺织品领域内的联系由双边纺织品协议决定着。1995年以后,双方签署了一份独立协议涉及某些丝、亚麻及苎麻制品。双方最新的协议于1999年12月6日在北京签署,于2000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
欧盟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消费者人身健康为由对本国产品和进口产品规定了严格的标准。在健康和安全方面,欧盟理事会和欧洲各国已经制定了若干规定,其中涉及纺织品及服装方面的主要有:
1) 建筑用纺织材料,主要是阻燃性能。与此有关的纺织品将被要求采用更多的方法做
防火检测,如果产品被确定符合标准,可以附加安全合格标志。凡是有这一标志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上流通;
2) 家用纺织品类。目前英国和爱尔兰在家具装饰织物安全方面已颁布了国家法规,如
禁止使用由聚胺酯制成的泡沫床垫等。各类家用纺织品的测试方法正在建立,而一旦测试程序标准化,欧盟委员会将制定有关家用纺织品安全要求的指令,以协调现行的各国法规;
3)服装类。目前英国、爱尔兰和荷兰发布了儿童和妇女睡衣安全要求的国家法规,德国颁布的环境贸易措施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20种偶氮染料,1996年3月31日起不准经此类染料印染的纺织品服装进口。
欧盟在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领域中,假以环保,实际设置保护主义的"绿色贸易壁垒",无疑为我们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设置了障碍。
4)中国出口欧盟的纺织及服装制品的产品结构
中国出口欧盟的纺织品和主要品种为棉织物,衬衫和T恤衫,由人造纤维的下脚料纺制的绒线,由毛、棉雪尼尔织品或人造纺织纤维织成的绒面织物,以合成长丝纱线为原料的织物等。其中棉织物、衬衫和T恤衫产品占我出口欧盟纺织品和服装的大约65%。
3、双边投资(经济合作)现状
近年来,中欧经贸关系稳步发展。欧盟现在是中国最大技术供应方、第三大贸易伙伴和重要的实际投资方。2002年,欧盟对华投资项目486个,合同金额45.07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37.10亿美元。截至2002年,欧盟累计对华直接投资项目数14084个,合同资金额688.45亿美元,实际投入339.32亿美元。
2002年,中国在欧盟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22家,双方协议投资额4114亿美元。截止2002年底,中国累计在欧盟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390家,双方协议投资额25,000亿美元。
中欧双方在培训、科技、发展援助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如欧盟继续为我培养高级翻译人员,双方合资成立的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运转良好。目前,中欧双方在混委会下成立了经贸、环保、能源和信息社会对话4个工作组及科技指导委员会,使上述领域的合作机制化。自1993年以来,我共接受欧委会及其成员国对华无偿援助约4亿美元。
八、贸易及投资的分析与建议
建议中国的纺织服装企业与欧盟的纺织品服装贸易中应该注意:
(1) 关注纺织品及服装协议(ATC)下的一体化进程的第三阶段之发展;
(2) 对于那些中国的主要竞争者如土耳其、印度和东盟等国家厂家相比具有竞争力
的产品要设法了解其品质和价格;
(3) 特别要注意提高丝织物产品的质量;
(4) 通过商务数据库如TIPS或欧盟的专业商会找到贸易伙伴;
(5) 积极参加或参观专业展览会,扩大及保持客户源。
我们必须注意到,自2005年起,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将取消配额限制,我们对欧盟的纺织品贸易必须要适应取消配额的过程,迎接没有配额时代的新变化。
特别提醒中国的纺织服装企业,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6月正式发布最新报告,欧盟15个成员国定于2003年10月率先将中国在"普遍优惠制"(GSP)下享有的出口商品优惠关税,由目前的3.5%提高到5%,2004年上半年将正式取消给予中国的"普惠制"。由于"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目前,全球共有28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其中,欧盟15国超过总数量的一半。这样,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将受到极大影响。
欧盟中小企业政策是欧盟企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欧委会企业总司负责。企业总司是欧委会下专司企业政策的管理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企业运营创造优越的环境。欧盟及其成员国过去一直按照市场经济通行惯例对中小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措施。截至2001年底,中国共有中小企业2930万个,从业人员1.74 亿人,而中国的纺织服装行业中的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近几年,随着外经贸部不断扩大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制的范围,越来越多的中小生产型企业获得自营外贸进出口权,中国纺织服装行业进入欧盟的投资条件日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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